于都县财政局“四个落实”贯彻张学森先进事迹报告团精神
8月15日,于都县财政局组织干部收听收看了全省财政系统系统“张学森先进事迹报告会”,会后,按照胡强厅长的指示精神,该局迅速行动,认真落实,在全县财政干部中迅速掀起学习张学森同志先进事迹的热潮,并把事迹精神贯彻落实到财政工作的方方面面,努力在支持发展、服务群众、创新管理、优化作风上当先进、作模范。
一是把事迹精神落实到促进经济发展上,在推动加快发展、转型发展中当先进、作模范。进一步支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落实工业园区和企业发展扶持政策,大力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绿色照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现代物流业、服务业、旅游业等税源型经济向高层次提升;强化财政激励机制,注重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不断健全税收规模、速度、结构相协调的收入增长机制,进一步提高收入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二是把事迹精神落实到促进社会和谐上,在服务人民群众、保障民生中当先进、作模范。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财力配置,预算足额安排资金,不留缺口,将更多的财政资源投向公共服务领域,保持公共财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教育投入,提高教育资源整合和利用效率。进一步统筹财力,集中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20件实事,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为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是把事迹精神落实到创新财政管理上,在科学精细理财、提高绩效中当先进、作模范。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完善定员定额标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强化预算约束;建立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长效机制,将除教育收费外的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健全覆盖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民生资金、预算执行和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中央和省财政专项资金落实、会计信息质量等进行检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推进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清理核实工作,防范政府债务风险。逐步实现行为规范化、管理制度化、工作精细化、办公现代化。
四是把事迹精神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上,在提升机关效能、优化作风中当先进、作模范。将“发展提升年”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以优化作风、提升水平为目标,扎实推进加强机关作风促进发展提升活动,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落实意识、发展意识、风险意识、创新意识,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提高操作执行的能力、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提高创优创特的能力,拓展“八项服务承诺”内涵,提高服务水平,创优发展环境,努力实现“四个一流”工作目标,即“创一流业绩、建一流环境、铸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王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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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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