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十余万贫困高中生享国家助学金
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今年江西省高中贫困家庭学生政府助学金已拨付各地,近15万名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中学生可领取2011年度的政府助学金,每年人均1500元。
据介绍,这项助学金资助面占江西省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分为每生每年1000元、1500元、2000元三个档次。持有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特困证、卡或低保证的农村特困群众和城市低保户子女,以及因“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父母一方已故或单亲家庭;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成员久病无钱医治;父母中有弱智或精神不正常,不能劳动者;学生本人残疾;遭遇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等任何一项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高中生均可提出申请。
据了解,贫困家庭高中生每学期可根据申请条件,向所在学校申请,并递交《江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县级财政、教育部门将在10天内对学校上报的资助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并报江西省级财政、教育部门备案。随后,助学金将通过惠农“一卡通”等形式直接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为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接受普通高中教育,2007年起江西省拨出专款设立“江西省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政府助学金”。2009年,进一步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把民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并纳入济困助学体系。2010年,江西提高补助标准,从人均每年800元提高至1500元,并将资助面从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10%提高到了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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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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