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成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
为贯彻省财政厅等五厅局《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全面实施南昌市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救助工作,该市于近日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8月4日,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市政府第五会议室召开。此次会议由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市长助理张根水主持。会议明确了我市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相关部门职责,协调衔接了基金垫付流程,标志着我市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救助工作全面启动。
会上,张市助就全面落实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救助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各相关部门一是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救助基金制度的建立,解决了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医疗机构迫切需要的费用支付问题,充分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公民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关爱和救助,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对化解社会矛盾、密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促进我市社会事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领导,紧而有序地把这件事落实好。二是要掌握政策、分工负责。赣财法[2010]31号文件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大家要学习好、掌握好政策,按照要求认真负起责任来。财政部门应承担同级救助基金管委会办公室和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职责,在日常审核拨付救助基金的同时,应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做好财务报告、审计和公示工作。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受理垫付申请表、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救助费用及协助追偿垫付资金。卫生部门负责监督医疗机构依法申请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并承担抢救费用初审职责。农机部门负责协助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向涉及农业机械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等。三是要多方筹集,积极救助。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旨在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抢救伤员和处理遇难者善后事务的资金问题。我市救助基金主要来源七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省级救助基金财政专户按季划拨交强险一定比例的资金,是从2010年交强险保费收入按2%比例提取来的;第二个方面是交强险营业税的财政补助,财政部门要认真测算了解交强险营业税的数额,并做好预算安排;以上两个方面是救助基金的主要来源。第三个方面是交强险罚没收入,关键是要衔接好与其他罚没的分割及核算。其余方面是救助基金孳息、垫付追偿资金和社会捐款等。要确保资金筹集到位,管好、用好专户资金。四是要加强管理,依法追偿。社会救助基金运行采取“先垫付,后追偿”方式。所有救助资金都是垫付性质,因此要加强账户管理,垫付出去的资金要逐笔挂账。管委会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切实做好统一政策、规范措施、细化步骤、指导运行、监督使用等工作,并联合市法院依法追偿,确保我市社会救助基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五是要密切配合,认真实施。各相关部门一定要从大局出发,从自身职责出发,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尤其是上下环节的衔接,需保证有专门处室、固定人员负责此事,共同做好救助金的管理使用工作,为老百姓办事实,办好事,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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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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