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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五个到位”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一强化领导,确保组织到位。一是建立了领导责任制。为加强对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县里成立了一县长杨晓春为组长的宁都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以纪检、人大、政协等几家组成的宁都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监督委员会,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也都相应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二是实行目标责任制。以县政府文件的形式把今年的参保任务进行了层层分解,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互动工作机制。三是推行工作奖惩制。把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开展城镇居民及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列入年终目标考评内容,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并建立奖惩措施,四是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业务层面,建立了以县医保局为龙头,以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为支点,以各社区(居委会)为基础的工作网络,形成县、乡镇、居委会一级抓一级,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五是建立督查督办制。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开展了工作自查活动,在加强业务指导的基础上,还分组开展了跟踪调查,及时掌握各乡镇工作进展,实时召开阶段性工作会议进行通报和督办,并及时组织开展经验介绍、交流,促进工作的全面推进。六是建立工作报告制。建立了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对城镇居民参保实行日报和、周报和信息报送制度,以便实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提高了对工作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联系实际,确保政策到位。宁都县成立了由县劳动保障、财政、卫生、民政等部门参加的调研小组,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障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结合实际,形成了具有宁都特色的,以“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全覆盖”为主要目标的,以“全覆盖、多渠道、保大病、补门诊、相衔接”为主要内容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出台了《宁都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全覆盖”的两个基本目标:一是进一步完善全县医疗保障体系,构建医疗保障体系的“三张网”,实现全县人民群众医疗保障的全覆盖;二是从今年起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出台了《宁都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医疗费用结算》,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结算”,与年终目标考评相结合,对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严格的医疗费用控制,方便了广大参保人员就诊就医,基金风险指数减少。为该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快速推进、高效运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强化宣传,确保发动到位。通过电视、印发宣传单、张贴标语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缴费标准、保险待遇、结算办法等内容进行拉网式宣传。据统计,宣传活动中,发放《宁都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宁都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诊报销流程》宣传单4万余份、张贴标语30条,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参保、手续办理、受益情况等内容宣传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提高群众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地扩大了社会影响力。
  四、坚持原则,确保执行到位。在经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中,坚持细致宣传政策,坚持居民自愿原则,明确不得搞强迫命令;严格家庭人数审查,坚持以户为单位的参保工作标准,优先考虑低保对象;在定点机构管理上,严格了定点医疗机构准入条件,经过严格的审查,全县批准了31家医疗机构为城镇居民定点医疗机构,加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落实定点医疗机构职责,确保参保对象能得到较好的医疗卫生服务。政策的贯彻、执行到位,换得了居民对医保工作的信任。
  五、增强合力,确保服务到位。该县各相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宁都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工作范围和职责,给予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积极的协作和高度的配合,为城镇居民参保提供了各个阶段优质服务,确保了广大城镇居民便捷、愉快地办理好参保手续。(罗道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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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