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财政“重金”打造中心镇
2009年,省委、省政府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确定新余市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试点城市,赋予了新余市新的历史使命。工作起步之年,该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紧紧抓住该市作为全省统筹城乡发展一体化试点市的机遇,立足“在全省率先形成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发展定位,围绕“3378”的工作思路,建章立制、大胆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确定11个中心镇尤其是4个重点中心镇作为全市试点工作示范平台、重点突破区域,先行先试,探索经验。该市各级财政全力保障中心镇建设经费,支持县区建立城镇建设投融资平台,促进小城镇投融资工作,加快中心镇的建设与发展。2010年,市、县(区)两级财政预算安排中心镇建设专项资金4400万元,其中:市本级2000万元,分宜县800万元,渝水区1000万元,高新区400万元,仙女湖200万元。到目前为止,市、县(区)财政已拨付中心镇建设专项资金2400万元,其中市本级1200万元、分宜县600万元,渝水区600万元。(罗文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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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