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县为村干部涨工资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干部队伍建设,确保村级组织经费保障,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村级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定南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定南县2010年政府收支一般预算明细安排》文件要求,从今年起,定南县在编在岗的村定补干部工资从2010年1月1日起进行调整,即在编在岗的村级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基本报酬在原工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300元,其他在编在岗村定补干部工资在原工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10元。核定编制内人员基本报酬的80%部分在村级转移支付资金中解决,由县财政负担的20%部分列入村级支出预算。(李华郭昌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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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