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政安排2000万元助文化产业步入快车道
近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日前出台《江西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从今年起,我省财政安排2000万元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五类文化产业,助推我省文化产业驶入“快车道”。
据了解,江西是文化资源大省,拥有世界文化景观1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3座,拥有国家文物保护单位24处95个点。丰富的文化资源成为江西发展文化产业得天独厚的优势,潜在而丰富的红色文化、革命文化、陶瓷文化、青铜文化、客家文化资源也将是文化产业发展的着力点。
江西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是政府鼓励投资且能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明显提升我省文化产业水平,引领文化产业发展,预期能产生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文化产业。
据介绍,可获财政扶持的文化产业主要包括五大类:网络、动漫、新媒体等新兴文化产业;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化娱乐、文艺演出等文化产业;重点文化产业基地、文化产业示范区块及示范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产品生产和文化服务及文化出口项目;其他文化产业发展项目。该负责人强调,知识产权有争议、申请单位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处罚未满2年的,或者申请单位违反相关规定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均不在专项资金资助范围内。
专项资金将主要采取项目补助、股权投资、奖励等方式支持文化产业发展。项目补助,即对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基础性、全局性、新兴的和体现江西特色的文化产业项目予以扶持;股权投资,即委托省内有资质的投资公司对文化产业注入权益性资本,并通过资本运营直接参与企业经营过程,与文化企业收益共享,风险共担;奖励,即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文化企业,特别是获得国际、国家级或省级文化产业相关奖项的项目,取得良好的市场或社会效应的文化产品、服务,推动我省文化产业升级和资源整合具有重要意义的文化项目等给予一定奖励。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09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