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报道>全国财政新闻联播>江西财政新闻联播

江西会昌县12月1日起财政性项目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

  近日,会昌县下发《关于做好财政性项目资金实行县财政直接支付的通知》,该通知规定从2009121日起对上级追加和县本级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集中采购等项目资金全部实行县财政直接支付。具体为:由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工程进度、用款需要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报批后,送县财政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有关账户,将财政性项目资金直接支付到施工企业(单位)或供应商。

  该规定的执行减少了项目资金审批拨付环节,缩短了资金拨付时间,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进一步加强了财政性项目资金的管理,确保了专款专用。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0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