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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江加快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

  科技企业孵化器是一个以制度性框架和中介性体系为根本特征的智能服务产业,承担着培养科技创业企业和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重任,科技孵化器为创业企业提供公共设施和服务,使创业企业能够倾力发展自己的核心能力,在这个过程中,创业企业获得了明显的专业化优势,而孵化器也获得了规模经济的效益,当前科技企业孵化器自身的发展正面临着良好的历史性机遇,九江市《关于促进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明确提出,到2013年,全市正式投入运行的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要达2-3家,孵化总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在孵企业达150家以上,培育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30家,孵化“毕业”企业50余家,集聚一批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扶持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力争建成全省一流的科技创业孵化体系,为此,九江市出台了资金、奖励、土地、人才、金融等五个方面政策全方位为孵化器建设发展提供保障。

  资金投入:“多管注水”全面支持企业发展

  从高新技术发展扶持基金中设立科技企业孵化器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孵化器的规划、调研、建设、奖励、管理以及在孵企业的项目、房租及引进人才入驻等方面的支出。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国家、省级和市级孵化器,对被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奖励。对经认定的市级孵化器,赋予其对在孵企业申报科技计划,申报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相关部门专项资金予以重点倾斜。

  奖励措施:“三扶一免”鼓励孵化器发展壮大

  对经市有关部门认定和年度考核合格的孵化器,给予政策支持,当地受益政府可视企业发展状况,给予一定资金扶持;经孵化器推荐,从市级以上孵化器“毕业”企业落户当地,由受益政府给予一定资金扶持;凡在我市注册软件企业自行开发具有重大推广应用价值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软件产品,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受益政府给予一定资金扶持。对成果在九江转化的在孵企业在孵期内办公、研发、生产用房300平米实行3年全面租金扶持。

  土地政策:“优先加优惠”帮助孵化器“筑巢”

  优先安排孵化器新建或扩建项目用地,符合规定的,可以协议出让或划拨方式办理用地手续,涉及有关规费,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予以减免。鼓励毕业企业在各县市区内选址办厂,扩大开发生产规模,对毕业后购地建厂的企业,在工程建设中,凡属市(县、区)有权减免的建设规费,在1年内建成或投产的实行全免,2年内建成或投产的减免规费50%

  人才引进:优厚待遇引进高级人才

  鼓励孵化器以各种形式引进的高层次技术人才,对组织、人事部门认定为国(境)内外优秀人才,除享受一般优惠政策,还可享受多项政策:对带项目入驻孵化器的国(境)内外人才,认定优秀项目将给予不低于5万元启动资金扶持;进入孵化器创办高新技术企业,3年内租用住房按500-600/月给予租金补贴;优秀人才收入除一般和国家津贴外,受益财政还对国定引进或柔性引进的两院院士每人每月3000元、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省部级突出贡献中青专家、国家某一学科技术领域带头人、博士生导师每人每月2000元;对高薪引进的优秀人才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由受益财政全额奖返,包括科技人员股权收益用于高新技术项目投资部分。同时还将对子女就学、分期注册方面进行优惠。

  金融政策:风险投资为孵化器添加“燃料”

  鼓励境内外各类资本(包括民间资本)来我市建立风险投资机构,对投资于在孵企业开发的高新技术项目和产品的资金占其注册资本70%以上,除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外,还可按当年总收益5%提取风险补偿金。同时积极鼓励担保机构以孵化器为载体,以担保为手段,以保费的部分或全部作为风险投资,转化为企业或项目的股权、认股权、期权、分红权等形式投资企业,为孵化企业成长提供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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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