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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8亿奖助学金惠及19万江西学子

  近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2009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秋季国家助学金资金预算指标于日前下达,总计2.8亿元的奖助学金将惠及江西19万余名高校学子。
   据了解,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2009年名额是1183人,用于奖励高校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成人高校普通班学生、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名额为22925人,用于奖励上述高校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2009年名额166116人,具体标准可由各高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分1000、2000、3000元三档发放,资助对象为上述高校一年级以上(含一年级)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在评审奖学金、助学金资助对象时将适当向国家最需要的农林水地矿及师范专业学生倾斜。
   据介绍,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全省地方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学生都可竞争参评。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但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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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