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弋阳县财政局严格监管扩大内需项目资金
为确保2008年第四季度以来新增扩大内需项目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严防挤占、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实现中央“扩内需,促增长”的目标要求。县财政局严格执行国家基建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对项目工程合同执行、变更和资金拨付情况的审核,依据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同时要求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严格按照工程计划、方案和用途使用好每一笔资金,不允许擅自改变资金投向和建设规模,确保资金足额用于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方面。截止今年9月底已拨付节能减排等项目资金3030万元,有力地推动了该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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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