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樟树市财政局收费票据管理严把“四关”
一、严把票据领用关。各单位须持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票据准购证》和《票据购领申请表》,财政部门据以核定各单位的用票量发放票据,督促单位自觉按时以旧换新。
二、严把票据结报关。督促各单位及时将已用票据连同所收资金足额缴入专业银行财政专户,将已用收费存根联向财政部门结报,实行“谁购领谁结报、谁发放谁核销”、“定期结报,以旧换新,票款同行”的结报办法,切断各单位擅自开设账户和“小金库”资金来源,夯实用票单位管理基础。
三、严把票据审核关。认真审核收费内容标准,防止单位擅自立项收费、提高标准收费等乱收费现象发生。仔细审核往来票据,防止单位将属于收费收入和其他收入项目用往来票据填开,隐瞒收入;如发现将责令限期改正,规范工作。
四、严把票据稽查关。结合收费年审及有关财务检查,加强对各单位票据填开、保管等方面的检查;开展票据专项检查,加强对违规用票的处理,督促单位用好票据、管理好资金,确保财政票据的安全和行政收费行为的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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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