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兑付工作已全面启动
近日,随着赣州市第一笔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6000元发放到江西新世纪汽运集团上犹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标志着该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兑付工作已全面启动。
汽车以旧换新是国家继“家电下乡、汽摩下乡”之后,为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改善环境出台的又一举措。通过财政直接补贴消费者的方式,鼓励汽车以旧换新,促进老旧汽车和黄标车提前报废回收。据了解:中央已下达赣州市200万元补贴资金,专门用于我市汽车以旧换新工作。
在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交售给赣州南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并换购新车的车主均可享受补贴。补贴范围包括: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型载客车(不含出租车);与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使用年限表规定的使用年限相比,提前报废的各类“黄标车”。补贴标准根据报废汽车类型从3000元至6000元不等。
目前,赣州市商务、财政、环保等三部门已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设立了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专门负责审核及发放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工作(每周一、三为受理申报时间)。申请补贴资金的车主,应在2009年8月10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携带相关资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汽车联合服务窗口申请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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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