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县全额保障乡镇卫生院人员基本工资到位
近日,赣县首先拨付兑现今年4-9月乡镇卫生院人员基本工资220多万元,该县乡镇卫生院446位在编在岗职工和232位退休人员共678人受益。
据悉,根据江西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09年公共财政政策,自2009年起该省建立乡镇卫生院人员基本工资全额保障机制,乡镇卫生院人员基本工资在县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省财政每年给予定额补助,实现乡镇卫生院人员基本工资财政全额保障。赣县此次兑付的补助即是按照在编在岗700元/人·月、退休235元/人·月计算的。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下一步将按要求对乡镇卫生院及其人员实行绩效考核,将绩效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职工个人绩效工资挂钩。对贡献大、技术要求高、风险高、社会效益好的岗位,确定较高的分配系数,合理拉开分配档次,真正实现乡镇卫生院由重视医疗服务,向重视公共卫生服务转变;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追求经济效益向注重社会效益转变,由按人员补助向按服务效果付费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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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