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井冈山市财政局加强防洪保安资金征收管理
截止2009年9月,,井冈山市共征收防洪保安资金84万元,占年初任务的289.7%,比上年增长27.3%。该市加强防保资金征管主要采取四项措施:
一是明确责任。把征管任务分解到财政、地税、国土和工商等征管单位,严格按规定标准应收尽收,防止跑冒滴漏,确保足额征缴到位。明确奖罚措施,充分调动了各征管单位的积极性。
二是广泛宣传。采取下发文件通知、电话催缴、上门收取等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取得了各单位的理解、支持和配合。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进一步提高了缴纳防洪保安资金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是强化征管。对进入市财政工资统发的单位和部门,采取由财政代扣的办法,对未纳入工资统发中心的企事业单位,组织专门力量逐一上门催收。同时,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规范防洪保安资金减免行为,确保了全年征管任务的超额完成。
四是严格资金管理。防洪保安资金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除按规定上交省、市和提取代征业务手续费外,全额用于防洪保安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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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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