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于都县坚持“五化”做好农村低保工作
一、申报审核程序化。凡是符合农村低保救助条件的对象,必须先申请,然后由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部门进行层层把关,按照程序逐级进行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初审、入户调查、集体评议、材料上报、核查、审批等工作。
二、待遇审批公开化。坚持“三公示”:一是村委会初审通过后公示,二是乡镇政府审核后公示,三是县民政局审批后公示,通过公示,引入社会监督机制,使公开、公平、公正真正落到实处。
三、对象管理动态化。在对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公开公示的基础上,对低保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定期核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入户回访、复核,实行收入申报制度和举报调查制度,及时准确的掌握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状况,建立数据分析制度,通过建立低保对象数据库,对所有对象进行微机管理,做到低保供养有进有出,动态管理。
四、资金发放社会化。低保金的发放由民政部门提供花名册,财政部门拨付资金,银行将资金划入低保对象存折,形成三位一体的资金发放监管体系,真正做到专户运行、封闭管理、社会发放、专款专用。
五、档案管理规范化。一是建立低保对象基本档案,包括有关的审批记录、表格、综合资料等;二是建立低保对象家庭台帐,掌握好对象的家庭状况;三是资金发放花名册,用于准确掌握低保资金的发放情况;四是动态管理工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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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