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青山湖区重拳治理工程建设领域中的突出问题
针对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资金缺口大、虚假招标、质量把关不严、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单位围标串标、违法转包、分包,中介机构违规操作、评审不公、监理缺位等现象,青山湖区采取切实措施,重拳治理工程建设领域中的突出问题。
一是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出台了《青山湖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区主要领导为组长,区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从今年9月初开始到2011年,对2007年1月1日以后所有竣工和在建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围绕项目决策、项目核准、土地审批、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资金拔付、使用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查找、解决工程领域中的突出问题。
二是加强重大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出台了《青山湖区重大重点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及合同签订、征地及拆迁、工程监理及工程变更以及资金管理、质量控制、建设成本等进行了严格规范和约束;对区发改委、城建、财政、审计、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和责任予以明确。
三是加强投资评审管理。出台了《青山湖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突出了关口前移,财政性资金投资评审由原来的项目竣工后提前到工程项目实施前,进行预算审核、施工过程中的隐蔽签证计量等程序化的管理,最大限度地防止决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概算超估算现象的发生。同时明确规定实行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审批报告制和财政直接支付制。
四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拟出台《青山湖区代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对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占项目总投资60%以上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实行代建制,将建设单位与使用单位权责分离、决策权与执行权分离,解决建设主体、管理人员非专业化以及项目管理混乱、施工质量难以保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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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