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市财政局三项举措确保厉行节约见实效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国情和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为应对日益严峻的经济形势,积极贯彻省市关于历行节约方面的决策部署,市财政局三项举措确保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开支见实效。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市财政局为使厉行节约工作有章可循,根据省市工作要求,会同市纪委、市监察局拟定了《关于认真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工作的通知》,以萍办发[2009]13号文件下发各县区、市委各部门、各单位,《通知》从目的意义、执行时间、工作要求、具体措施、考核机制等五个方面,对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开支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会同市纪委、市监察局下发了《关于下达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六项经费控制指标的通知》[萍财行(2009)12号],明确了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厉行节约的目标任务。
二是狠抓工作落实。为便于各部门各单位及时掌握经费开支情况,根据萍办发(2009)13号文件精神,对各部门各单位今年1-6月六项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了统计,并将结果反馈给了各部门单位。同时,会同市纪委、市监察局拟文以萍办字(2009)102号对2009年上半年厉行节约工作做得好的和做得差的部门单位进行了通报。
三是严把财务报账关。对应进行政府采购而未通过政府采购的建设工程、设施设备购置不予报账,对未按相关程序审批的出国(境)经费、会议经费不予报账,对未按规定程序批准的车辆购置经费不予报账,杜绝烟、酒及高档消费场所消费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09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