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遂川县五措施规范管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资金
一是注重协调配合,明确部门责任。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上级批复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年度建设任务,及时将年度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的项目。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并根据各自的职责组织好工程的实施,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是强化工程管理,确保建设质量。严格基本建设审批程序,按照项目归口管理的要求,分类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或作业设计,并报省、市有关部门备案,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或设计组织施工。同时,建立健全工程管理、技术规程、质量保证、检查验收等制度,确保工程如期建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三是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下发的“关于印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执行县级报帐制,县财政及项目建设单位均设立专户,对资金实行专帐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
四是落实国家政策,保护农民利益。各建设项目的实施均体现以人为本,利用广播、电视、召开会议等形式宣传国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政策,并在实际工作中全面落实到广大农户。同时,结合乡、村政务公开,将工程建设范围、内容、标准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五是收集整理资料,及时报送信息。各项目建设单位及时收集整理工程建设的各项档案资料,保证项目资料的完整性。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组织县级验收。同时,建立和完善项目建设信息统计报告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统计上报项目资金使用和工程进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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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