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 全面强化资金安全管理
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是财政国库管理的基础性、关键性工作,对推进和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具有重要的意义。今年以来,全省各级财政国库部门围绕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以强化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为主旨,以监督检查为手段,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内部控制,提高了全省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巩固了财政资金安全防线。
一、强化制度建设 按照“资金分配规范、适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省财政国库部门对现有文件运转程序和资金运转拨付流程进行了认真梳理,在制度上建立起一道确保资金安全的坚固防线。今年以来,先后制定或修改完善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国库处工作规则》、《资金安全管理内部控制规定》、《省级财政资金专户厅内管理暂行办法》等多个制度办法,并抓紧拟定《省级财政资金收缴拨付管理规程》、《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等,加快建立完善符合现代公共财政要求的国库管理制度体系。各市、县财政部门也较好地结合本地管理实际,加快了建章立制步伐。
二、严格安全管理
省财政按照制度要求,细化职责分工,严格岗位责任,规范运转程序,着力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一是严格账户管理。一方面,督促各地加快财政资金专户归口管理,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动态监控机制。二是严格内控管理。强化拨款印鉴保管责任,严格执行拨款印鉴专用保险柜、专人分类管理、移交登记制度和大宗财政资金报批制以及限时办结制,确保财政资金及时安全拨付。三是严格核算管理。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等要求,认真做好预算内总会计、预算外总会计及财政专户会计的核算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对账,做到收入及时入库、支出按时拨付、资金退库准确,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加强监督检查
开展财政资金安全监督检查是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防范风险的必要手段和重要环节。在加强省级财政资金安全管理、自觉接受财政部安全检查的同时,省财政将对各地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结合机关效能年活动,通过各地自查、实地抽查相结合,座谈交流、深入调研相互动,将资金安全管理工作切实落在实处,化为实效。
(一)积极迎检,切实整改
按照财政部对地方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严格对照检查标准,认真开展自查工作。6月17日-21日,驻财政部监察局副局级监察专员章优亮、国库司总会计一处处长王建勋等一行五人对我省地方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省财政厅胡强副厅长向检查组汇报了全省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九江市及永修县、吉安市及井冈山市、赣州市及于都县等六个市县作了当地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检查组实地抽查了省本级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并深入吉安市财政局和井冈山市财政局进行实地抽查。方明明副巡视员参加汇报并陪同检查。对财政部资金安全抽查情况,省财政专门在全省范围下发了通报,提出了健全国库管理机构、加强专户归口管理、严格内部控制管理、强化代理银行管理、加大培训督导力度和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等六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二)实地检查,严格监督
为切实掌握市县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情况,堵塞一切可能存在的管理漏洞,在督促市县财政部门开展资金安全检查自查工作的同时,省财政专门在7月份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开展了全省资金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抽查。7月14-24日,省财政厅国库处、国库支付局、纪检监察室共同组成三个联合检查组,分别深入南昌、景德镇等8个设区市及其所辖南昌县、浮梁县等8个县(市、区),对其本级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进行了重点抽查。主要包括10个方面的内容:组织领导方面;制度建设和内控管理方面;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方面;资金收付管理方面;账务处理方面;对账管理方面;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方面;印鉴和票据管理方面;代理银行管理方面;信息系统管理方面。检查组认真听取了各地有关情况的汇报,细致了解各地制度建设、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具体内容和收付流程,并实地查看了有关文件资料、会计账簿等。各设区市也相应开展了本地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
下一步,省财政将根据此次财政资金安全检查重点抽查工作的情况,进一步强化我省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完善制度办法,规范操作流程,严格内部约束,形成“上下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全力把好“资金安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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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