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市财政局设立流动红、黄旗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科室(单位)规范化管理,改进干部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萍乡市财政局在全局开展“比作风、创佳绩,争当效能建设排头兵”考核评比活动。
一、为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效能建设科室(单位)考核评比设立流动红旗和流动黄旗,并评选效能建设标兵。设立流动红旗6面;对考核评比总分值在85分(含85分)以下的,采取末位淘汰制形式设立流动黄旗1面,效能建设标兵按全局在职干部职工总人数的10%评选。
二、流动红旗和流动黄旗科室(单位)以及效能建设标兵每季度各评比一次。首先由科室自评打分,其次是局效能办根据每月抽查的科室工作纪律记录、执行“四个好”标准、工作态度及有无群众投诉举报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打分。按得分前六名(含并列)的科室(单位),由局效能办推荐为候选流动红旗科室(单位),效能标兵由科室(单位)直接推荐到局效能办,经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会议评议通过后,最终由局党组会审核确定。
三、审定后的流动红旗科室(单位)和效能建设标兵,授予科室(单位)和效能建设标兵流动红旗。对连续两次获得流动红旗的科室(单位)和个人,在年度考核时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评选出的流动红旗、黄旗在局一楼大厅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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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