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吉州区四项措施确保“小金库”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根据吉州区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在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吉州区财政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采取四项措施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供组织保障。吉州区财政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要求,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把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挂帅,抽调精兵强将组建日常工作机构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明确了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有关职能科室的责任,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专项工作责任体系。
二是加强协作配合,提供机制保障。该局纪检组加强对有关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相关科室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该局办公室做好宣传统计工作。通过密切协作配合,建立起分工明确、配合有力、运转顺畅的治理工作协调机制。
三是加大督查力度,提供职权保障。由财监局牵头组织人员,按照专项治理工作实施阶段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到各相关科室、乡镇(街道)财政所进行抽查。确保治理工作不走过场、全面覆盖、客观反映。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提供舆论保障。一是采取召开会议、在该局网站上设立治理“小金库”工作专栏等形式,及时宣传、释疑解惑,使广大干部职工及时了解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工作部署、政策要求。二是及时张贴有关工作通告,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三是注意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宣传推广,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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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