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报道>全国财政新闻联播>江西财政新闻联播

江西省万年县“四步骤”确保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发放到位

  2009年,省政府继续设立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资助对象是省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由省、县财政按82比例分担,补助标准为每生一次性5000元。为确保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准确到达学生手中,我县于6月初开始了受理申请,由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组织评审,在820日前完成评审后由高招办负责具体发放资金。具体操作步骤是:

  一、由具备条件考生申请。只要符合我县籍具备申请基本条件的考生,先向有关单位提出申请。在校应届、历届高中生凭有关证明向所读高中学校提出申请,社会考生凭有关证明向县高招办提出申请。

  二、建立申请考生档案。考生所在学校按照上述申请条件,制定相应的综合测评方法,并根据考生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情况等具体指标对考生进行综合测评后,建立校级贫困家庭学生档案,报县招办。县高招办根据各校上报的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县级在校贫困家庭学生档案。社会考生由县高招办根据考生的申请条件,进行综合测评后,建立贫困家庭社会考生档案。

  三、由县财政局、教育局参与评审。待高考录取结束后,县高招办根据上级下达的政府资助金预算、历年资金结余,以及纳入贫困家庭学生档案的考生录取情况,分批次将提出资助申请的学生名单报送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由财政局、教育局会同民政局、纪检委等有关部门评审确定。

  四、公示、拨付和发放。县财政局、教育局将评审后的获资助学生名单在公共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7天。确定无异后,从财政专户向高招办下达资助金资金,由高招办将资助金发放到受资助学生手中。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09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