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州区财政局六项制度促效能建设
为切实提高政府机关的行政效能,加强和改善行政管理,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袁州区财政局对行政效能建设制度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和补充,有力地促进效能建设。
1、集中学习制度。坚持每周五集中学习制度,通过理论学习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研读原文与书写体会相结合、专题学习与心得交流相结合、课堂学习与调研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
2、干部谈心制度。除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谈心外,重点是根据领导分工,对所分管(挂点)的业务股室(中心、所)的干部进行谈心。通过干部谈心,谈出想法,消除隔阂,加强团结,增进友谊,解决问题,达到增进理解、共同提高的目的。
3、考勤管理制度。局机关干部职工上下班实行打卡(签到)制,每月对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并张榜公布。有事做到先准假,对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勤者,视情节情况,给予经济处罚和责令写出深刻检查。
4、政务公开制度。建立政务公开栏、编制政务公开手册、建设政务公开网络平台、设立政务公开触摸屏,对财政重要政策、重大决策、政策依据、章程制度、程序办法、办理时限和结果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政务活动进行公开,使人民群众能够及时了解所需要的信息,进一步构建阳光财政、和谐财政。
5、工作责任落实管理制度。一是实行逐级负责制,一把手对全局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挂点)的股室(中心、所)工作负总责,股室(中心、所)负责人对本股室(中心、所)的工作负总责。二是严格工作服务制,全面落实“八项服务承诺”,对前来办事的同志热情接待,耐心解答提出的问题,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三是落实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人必须主动热情地接待来访,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宜,要立即准确地答复或协调办理;自己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与有关方面沟通或向上级请示;因客观原因不能当即答复办理的必须说明理由,并认真做好解释;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要负责指引到有关职能部门受理。首问责任人对相对人有一次性告知的义务,要针对其所办事项的程序、应具备条件、所需资质证件及其他材料等相关事项一次性全面告知当理人。
6、限时办结制度。办理各项工作事项,能即时办的应即时办;不能及时办的,应向申办人耐心说明原因,并积极主动帮助办;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办事时限的必须严格按时办结,已经作出承诺的应按承诺时限办结,可以提前的要争取提前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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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