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庐山区三方面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
一是提高直补标准。把新农合补偿限额标准提高到3万元,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比例为80%,区级、市级分别为65%、50%,比往年都有所提高,直补率达到90%以上。
二是加强资金监管。积极建立合作医疗信息网络和统计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疗基金财务制度和基金会计制度执行落实,不断完善基金专项审计制度,积极控制基金沉定,严格执行累计基金结余不超过筹资总额25%、当年结余不超过筹资总额15%的规定。
三是完善异地就医同等补助办法。已与临近县区医院签订直补协议,让邻近参合农民“当地参合、异地住院、同等直报”。
发布日期:2009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