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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大余兑现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

  为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鼓励广大教师到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从教,大余县出台《大余县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发放办法》,决定从2008年元月份起发放该项特殊津贴。

  该办法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特殊津贴对象一是山区乡镇,即河洞、内良、吉村、左拔、樟斗等五个山区乡镇中小学校教职工;二是离城区9公里以外,且距离乡镇中心小学4.5公里以上的村小学校教职工。其中属最边远地域及学校15个,边远地域及学校29个。发放标准为最边远地区学校教职工每人每月发放120元,边远地区学校教职工每人每月发放70元。发放对象为艰苦边远地区的农村中小学在编在岗教职工,发放对象离开岗位后不再享受。

  目前,经县教育、人事劳动、财政部门联合审核,已确定全县享受对象为518名。其中享受每月70元津贴人数157人,享受每月120元津贴人数361人,为此县财政需年增加支出60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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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