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被列入2009年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省份
近日,财政部向江西、福建、湖南下发了《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并随文下发了《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方案》,明确江西作为2009年度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省份。
根据《方案》,此次中央财政补贴的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遵循“试点先行、量力而行、统一原则”的工作思路,选择了林权制度改革深入、地方政府对森林保险重视、森林覆盖率较高的江西、福建、湖南作为试点省份,要求省级财政至少补贴25%保费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再补贴30%的保费,保险责任可从火灾、暴雨、暴风、洪水、泥石流、冰雹、霜冻、台风、暴雪、雨淞、虫灾等灾害中选择几种。
今年3月,经江西省政府批准同意,省财政厅、省林业厅、江西保监局共同制订下发了《江西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总体方案》,已将政策性森林保险纳入其中,财政部将我省纳入中央财政补贴的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省份后,将有效解决我省森林保险地方财政配套能力所限、补贴比例不高、承保面较窄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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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