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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科学统一规划 推进农田水利建设

  5月11日,经永丰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永丰县人民政府以永府字[2009]9号文批准执行《永丰县农田灌溉工程规划报告》,这是我省首个通过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的农田灌溉工程规划,标志着我省历时一年多来的县级农田灌溉工程规划编制工作正式进入批复和执行阶段。

  

  

  2003、2007年特大干旱,凸显我省灌排体系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相对滞后、抗旱保灌能力较低等问题。已成为制约我省现代农业发展的瓶颈。实践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农田灌溉工程建设与改造工作而言,首要就是要解决农田灌溉体系建设缺乏统一规划的问题。为此,2008年初,省委、省政府站在提高农业抗旱能力、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提出了“政府主导、规划先行、集中投入、整片推进”的新时期农田灌溉工程建设与改造思路。核心举措就是以县为单位,在全面摸清辖区内农田水利灌溉工程现状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农田灌溉工程规划,搭建好资金整合和建设指导平台。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全力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构建农业抗旱减灾高效体系。

  

  

  一年多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着力推动下,在省财政、水利、发改、农业、国土、扶贫、农发等部门的有效配合下,我省县级农田灌溉工程规划编制工作进展顺利,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抓紧组织开展农田灌溉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省财政专项下达规划编制工作经费3000万元。各县(市、区)都专门成立了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落实经费和人员,保障现状调查、规模论证等各环节工作有序开展。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用于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经费已超过6000万元。截至5月12日,全省124个县级单位(含县、市、区、农场、所)全部完成了规划编制工作任务,通过了省级发改、水利、财政等七个部门组织的联合审查。已有34个县级农田灌溉工程规划正式定稿,其中永丰县规划通过县政府批准,青原、丰城等4县(市、区)正在报请政府研究批准,其余29县(市、区)正在联合下发规划评审意见。

  

  

    今年是国家继续加大农村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投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关键一年,也是我省依托农田灌溉工程规划全面加强农田灌溉工程建设与改造的第一年。下一步,我省七部门将着重从以下四方面继续抓好规划编制和有关工作,搭建好资金整合平台:一是加快农田灌溉工程规划定稿和批复进程,力争6月底前124个县级农田灌溉工程规划全部通过政府批准;二是明确规划法律地位。督促各县级政府批复文件明确,灌溉规划是指导辖域内农田灌溉工程建设的法定依据,凡涉及农田灌溉工程的项目立项必须在规划范围内,必须符合规划总体布局和计划安排,严肃规划法定效力;三是建立健全规划强效执行机制,财政部门要对涉及农田灌溉的项目提出相关意见,经本级政府批准予以立项;四是建立部门互动协调机制。积极加强与水利、发改、农业、国土、扶贫、农发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和互动协调机制,进一步落实各渠道资金投向和建设重点,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的原则,依托规划平台,加强协作,共同指导全省各地逐年开展好辖区内农田灌溉工程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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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