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1000万补贴“三院”工作人员
为加强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光荣院(以下简称“三院”)的管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近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财政下拨1000万元,为8323名“三院”工作人员发补贴,其中敬老院院长每人每月120元。
据了解,近年来,为进一步保障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从2004年起,我省将福利 彩票公益金重点投向“三院”建设,使得危房基本上得到更新改造,上规模、上档次的“三院”逐步增多。此外,省财政投入专项资金逐年提高集中供养人员的供养标准,生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
硬环境打造了,还需要软环境来支撑。记者在采访中获悉,“三院”工作人员中不少为聘请人员,他们大多不属于行政和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收入不稳定。据统计,1700个“三院”机构中,此类工作人员有8323名。 为加强“三院”工作人员的管理,给予他们稳定的工作补贴,让他们能安心照料集中供养人员,今年我省安排专项资金为这类人员发补贴。
据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项专项资金发放的补贴对象为“三院”中不属于行政和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且收入偏低的工作人员。发放补贴的具体标准为:敬老院院长每人每月120元,管理人员每人每月100元,勤杂人员每人每月80元。各级财政部门将加强对补助资金管理和监督,实行社会化发放,全部通过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确保资金不被挤占、截留或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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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