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类人员创业最高可贷200万 期限内财政贴息
“5万元贷款,2年的利息是6000多元。这对返乡农民工来说,使用贴息贷款,不仅解决了创业资金问题,也减轻了创业的压力。”贷款有政府作扶持,财政贴息,目前财政贴息小额担保贷款已成为不少人创业资金的首选。
近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支持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人员创业,更好地发挥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作用,我省出台了《江西省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其中规定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残疾人、返乡农民工等4类人员在社区、街道、工矿区等从事的商业、餐饮和修理等个体经营项目予以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贴息贷款额度最高达200万元,财政给予全额或半额的贴息。
据介绍,目前,我省已确定的财政贴息额度具体为:有创业愿望、有技术、有能力、有项目、有一定自筹资金和合法稳定经营场所的自主或合伙创业的上述四类人员,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和限制的行业或项目外,创业均可享受中央财政全额贴息;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即指当年新招用失业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的企业,可享受200万额度以内的50%财政贴息;再就业基地和非正规就业组织及小企业孵化基地,即经设区市级劳动保障、财政部门认定为吸纳安置失业人员占企业职工人数50%以上的劳动组织,可享受200万额度以内全额财政贴息。
江西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在规定的借款额度和贴息期限内,按实际借款额度和计息日起计算,小额担保贷款展期都不贴息。我省各级财政部门将按季度据实向经办银行、省担保中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再就业基地和非正规就业组织拨付贴息资金,每季度结息日后3个工作日内,由经办银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再就业基地等单位将贴息资金申请和明细表报送各级担保机构,各级财政部门收到担保机构提交的资料,审核通过5个工作日内将拨付贴息资金。
据统计,今年1-2月份,我省新增发放再就业小额担保贴息贷款3.27亿元,其中扶持个人创业贴息贷款2.57亿元;扶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0.7亿元。同时,通过小额贷款新增扶持个人创业5862人次,新增带动就业14434人次,其中直接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1189人,发放贷款55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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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