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新农村建设
一是落实财政配套资金。按照新农村建设以“农民投入为主、政府适当奖补为辅”的原则,和“渠道不变、用途不变形成配套扶持合力”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新农村建设“以奖代补”制度。2006年来,该县三年配套新农村建设资金突破千万元,配套没有缺口。每年每个新农村建设点配套5.15万元。重点为配合扶持新建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产业发展建设项目。
二是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县财政、发改委、国土资源、农业、水务、交通等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以项目建设为发展经济的主抓手,通过项目建设带动投入,通过投入带动发展,积极包装申报项目。将新农村建设与农村公路、扶贫开发、以工代振、沼气工程、人畜饮水等项目资金衔接起来,整合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增加信贷支持力度。县金融部门创新信贷方式,推行农户联保贷款,降低贷款门槛,解决农户贷款难的问题。加强农户文明信用户评定,提升农户信用等级,提高信贷额度,增加信贷投入。
四是鼓励农民筹资投劳。尊重农民意愿,搞好一事一议,动员和组织农户积极参加公益新农村建设,争取每个建设点农民投入在总投入中占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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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