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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老百姓吃上“放心肉”

   随着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猪肉的安全和质量也越来越关心。近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我省财政预拨付5304万元资金,用于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进行补贴,以保证屠宰环节病害猪及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全部销毁处理,杜绝病害生猪产品流入市场,确保老百姓吃上“放心肉”。
   据介绍,病害猪是指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屠宰过程中经检疫或肉品品质检验认为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按90公斤折算1头的标准折算成相应头数,享受病害猪损失补贴和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病害猪损失补贴为500元/头,但只对病害活猪进行补贴,送至定点屠宰企业时已死的病害猪不享受补贴。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包括病害活猪及病害死猪,补贴标准为80元/头。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病害猪财政补贴由中央财政负担50%,省级财政负担25%,市县级财政负担25%,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病害猪货主或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为将政策尽快落实到位,省财政厅采取“先预拨、后清算”的办法,按生猪出栏量(2406.9万头)的4‰计算病害猪数量,将中央和省财政补贴资金预拨到全省各市县财政部门,病害猪货主和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按规定程序到当地财政部门领取补贴资金。
   据了解,为保证病害猪绝对不会流入市场,相关部门对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进行监销,不仅在全省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场派驻了检疫人员,实行同步检疫,现场全程监督生猪定点屠宰厂(点)的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并通过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进行全程记录,确保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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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