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报道>全国财政新闻联播>江西财政新闻联播

江西省会昌县出台八项措施推进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为进一步优化全县金融信用环境,着力打造“信用会昌”,促进经济与金融的协调发展,会昌县出台了八项措施推进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一)完善征信体系建设。整合分散在各部门、行业、金融机构及相关方面的信用信息资源,健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银行和非银行信用信息数据库,形成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2008年完成100户企业信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入库。

  (二)积极推广使用征信产品。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要形成比较详细的信用报告,并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在开展招投标、大宗交易、签订经济合同、进行合资合作等活动时,要求对方提供信用报告。

   (三)完善信用中介服务体系。积极引导和鼓励信用评级服务、信用咨询服务、信用担保服务等中介机构发展。近3年内,择优引进1-2家具有较高资质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
   (四)建立金融失信披露制度。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每年定期组织金融机构编制逃废银行债务者名单,在县相关媒体上公开曝光,对列入名单者在信贷支持、账户开立、现金支取、银行结算等金融服务上予以联合制裁。
   (五)建立金融信用环境投诉制度。在县人民银行设立金融信用环境投诉中心,公布投诉电话,负责受理全县破坏金融信用环境的案件投诉,对破坏金融信用环境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报政府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着力维护金融债权。法院要加大对金融债权案件的执行力度,确保金融债权诉讼案件的陈案结案率、新案执结率逐年提高。
   (七)强化金融行业自律。建立行业自律公约和监督机制,确保市场竞争的合法性、公平性。加强内控,严控经济案件,防范内部风险。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自身的失信行为或破坏金融信用环境行为予以严厉惩处。
   (八)加强对非法金融的监管。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促进各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对金融监管部门认定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依法迅速查处,采取果断措施严厉打击。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0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