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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财政:“三举措”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2023年,盐城市各级财政部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特殊困难群体,坚决兜牢民生保障底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倾力扶弱济困,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扎实完成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标工作,落细落实收入财产抵扣等救助政策。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全市财政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494.4万元,惠及困难群众40.89万人次。完善民生保险实施方案,最大限度保障困难群众利益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聚焦“一老一小”,健全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印发《长者幸福食堂和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助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长者幸福食堂、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分别给予每年不少于20万元、40万元的运营补助,支持养老领域民生实事稳步推进。2023年,市财政安排尊老养老专项资金7276万元,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助力打响“盐年益寿”服务品牌。会同市卫健委出台《盐城市市本级托育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对当年创成的省、市普惠托育机构给予2万元至5万元一次性创建补助,并根据机构实际收托婴幼儿数给予每人每年650元财政补助。全年共下达创建补助资金89万元,对当年创成的22家省市普惠(示范)托育机构给予一次性补助;下达运营补助40.19万元,支持普惠托育机构平稳运营。

  三、积极扶残助残,支持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印发《盐城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提升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水平。2023年,全市共为10.38万余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6.5亿元,为11万余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1.65亿元,有力保障残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出台精神障碍患者门诊免费基本用药、辅助器具适配补贴暂行办法等文件,全年1.4万余名精神残疾人实现免费服药,发放适配辅助器具6965件、惠及5996人,切实减轻残疾人经济压力。下达残疾人居家托养专项资金567.01万元,加快推进各区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工作。安排残疾人就业培训和创业孵化综合园区改造经费、残疾人托养和辅助性就业专项资金等经费1040万元,全力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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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