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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协同推进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 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近日,江苏省财政厅、生态环境厅组织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座谈会,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绩效管理处,省生态环境厅财务与审计处、水生态环境处相关负责人共同研究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大家结合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绩效评价情况,以“加强资金管理、提升资金绩效”为主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座谈会上,省生态环境厅介绍了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绩效提升方案以及工作推进情况,省财政厅介绍了绩效评价工作有关要求以及近年来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情况。两部门一致表示,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持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从严从紧,做好绩效评价意见落实。对照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列出工作任务清单,能立即实施的立即实施,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制定针对性措施,明确时限、逐项完成。二是举一反三,做好其他专项资金管理。认真查摆生态环境领域其他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切实做好绩效自评价工作,举一反三,推动工作,实现生态环境领域资金绩效的整体提升。三是完善制度,进一步加强资金绩效管理。以财会监督为牵引,以提升绩效为核心,持续开展资金绩效年提升行动,加强制度建设,通过一系列提升举措,建立科学规范、有力有效的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保障长江水生态安全,“十四五”期间,省财政专项安排资金支持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三年来,省财政已安排6亿元,通过竞争性立项方式支持开展了41个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项目。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2023年,省财政厅将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补助资金列为财政绩效评价项目,目的是发现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充分肯定了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对保障长江生态环境治理持续改善,提高长江生态系统稳定性发挥的作用,同时客观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的意见,进一步推动治理模式创新、形成稳健的资金投入格局、提升项目管理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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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