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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中财政:协同推进四类整治共创公平竞争环境

  为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及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近日,扬中市财政局会同扬中市公安局及扬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助力政府采购监管方式革新,为实现营商环境再优化作出积极贡献。

  扬中市财政局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为统领,以《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及相关配套制度办法为依据,采用自查与复审相结合、书面审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双结合”的方式统一部署行动方案,积极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为供应商营造了良好的竞争氛围。一方面,通过全方位整治围标串标、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提高了采购透明度,确保供应商都能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营造公正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另一方面,通过整治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和代理机构违规收取保证金等行为,促使采购人和代理机构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减少违规情况的发生,同时也有助于减轻供应商资金压力,降低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门槛,保障供应商合法权益。

  协同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推动扬中政府采购走向规范化、高效化、透明化,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速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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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