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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财政局:做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近年来,新北区财政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积极对上争取、金融重点倾斜、激发内生动力”的多元投入机制,充分形成财政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要素保障的良好格局。

  一、“十三五”解放思想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构建政策体系。在全市辖区内率先出台了《关于财政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形成一套以美丽乡村+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党建的奖补政策体系;出台高标准农田、农业机械化等十多个配套资金管理办法,基本形成了支持三农的四梁八柱制度框架。

  二是持续加大投入。坚持把“三农”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方向,“十三五”期间区级农林水支出达到58.33亿元,公共财政预算安排2020年较2016年增幅达61%; 率先设立乡村振兴大专项资金,3年累计安排不少于2亿元;争创省级一二三产融合试点区、特色田园乡村等各类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集聚资源助力我区乡村振兴。

  三是完善保障机制。构建“五位一体”的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机制,推动市级乡村振兴基金首个直投项目落地,撬动社会金融资本1700万元支持乡村建设。用足用好江苏农担常州分公司分配我区的授信担保额度,累计担保余额19793万元,为142户农户提供信贷担保服务。

  四是强化资金监管。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强化就地就近监管职能,以绩效评价为导向,强化乡村振兴的实施主体资金、任务、权力、责任四统一。

  二、“十四五”吹响乡村振兴的新号角

  “十三五”期间新北区乡村振兴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仍面临财政收入放缓,财政保障压力持续增大的困难;存在美丽乡村建设同质化、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较为粗放,一二三产融合质量不高,集体经济造血功能较弱等关键问题。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区财政局将发挥财政治理职能,为乡村振兴注入活水源泉。

  一是持续财政政策“红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突出重点支持方向。利用长江十年禁捕退捕期,以现代渔产业园为载体,发展特种水产养殖业,建设水产品交易市场及冷链保鲜仓储平台;研究探索土地出让金计提用于乡村振兴的收支核算管理办法。做好与公共财政预算的衔接;进一步理顺区镇两级的财政与支出责任,为新一轮财政体制调整奠定基础。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在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的基础上向上争取田园综合体试点,打造现代农业发展新高地。

  二是激活资金源头“活水”。鼓励金融机构扩大信贷规模、提高农村覆盖率,探索“整村授信”“按揭大棚”等创新信贷金融产品,实现财政资金乘数效应。继续利用政策窗口期,争取地方债支持乡村振兴。强化项目储备与设计,从而扩大地方债用于三农的份额;鼓励采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投入乡村农文旅、中医康养、民宿等建设。积极参与乡村振兴产业基金,充分用好省农担公司常州分公司的担保额度,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质量及理赔率。撬动更大规模的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加速流向农业农村。

  三是盘活“沉睡”要素资源。支持攻克农村用地难问题。支持土地增减挂钩及土地占补平衡等集约用地政策生根落地;探索建立土地承包权退出权益补偿机制,支持土地长期流转的鼓励政策。支持探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权上市流通试点。探索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流通交易农村集体资产股权,享受资本溢价。支持通过开展美丽乡村设计大赛,吸引年轻人为乡村振兴献计献策,展现乡村建设美学个性特色。

  四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健全以结果导向配置涉农资金的绩效管理机制,逐步将绩效管理涵盖所有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推动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压实资金监管责任,将绩效管理要求落到实处,让乡村振兴在阳光下运行,为美丽新北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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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