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报道>全国财政新闻联播>江苏财政新闻联播

省财政厅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助力药品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为适应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调整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江苏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管理,支持加快构建科学高效的药品监管体系,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出台《江苏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江苏省药品监管相关专项资金进行整合优化。《办法》共六章二十四条,包括总则、管理职责、资金支持范围和分配方法、执行管理、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以及附则。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办法》重点对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分配方式等进行了调整优化,同时就资金的执行管理与绩效监督提出规范性要求。

  一是明确支持范围。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明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跨区域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稽查执法办案、专项整治以及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等工作进行补助,同时也可用于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验检测及监管等方面的能力提升。

  二是优化分配方式。明确专项资金原则上采取因素法进行分配,分配因素包括基本因素、业务因素、绩效因素等。同时突出重点保障,对涉及国家和省有关专项任务需要提升能力建设水平的,可以采取项目法进行分配,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每年制定的申报指南,按照组织申报、受理审查、集体决策、网上公示等程序组织开展。

  三是严格执行管理。为加快专项资金执行进度,结合预算管理规定,就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报批、拨付下达等环节提出时间性要求,并对各地药品监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资金申请拨付程序作出规范,保障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

  四是强化绩效监督。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规定,明确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与资金预算同步批复下达,并要求相关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及时报送自评报告。突出强化绩效管理成果运用,将绩效管理情况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挂钩。同时《办法》就专项资金监督、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处理等作出具体规定。

  下一步,省财政将以《办法》出台为契机,聚焦全省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和药品监管工作开展,通过不断加强和规范药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的分配效率和使用效益,为推进我省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的财政支撑,推动构建药品监管事业发展新格局。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