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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财政以“四有机制”筑牢困难群众医疗保障防线

  目前,常州市为城乡困难群众建起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惠民保四道防线,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百姓获得感、幸福感持续提升。

  一、困难群众参保有兜底。市本级为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困境儿童等11类困难群众全额代缴居民医保,确保困难人群参保零负担、权益均享受。2020年共为15108名市本级困难群众全额代缴保费2417.28万元。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水平再提高,老年居民、非从业居民、未成年居民、大学生分别增加80元、50元、80元和100元,最高增幅超过10%,财政保障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二、大病保险支付有倾斜。大病保险是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的第二道防线。针对困难群众,大病保险实行不设起付线、不设最高限额的倾斜政策。2020年起,针对城乡困难群众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合规医疗费用,2万以内补偿比例由50%提高至60%,取消2-5万档次,升级为2—10万补偿比例70%,10万以上补偿比例80%,直接刷卡即可实时享受。2020年通过大病保险为市本级城乡困难群众支付住院费用3567.89万元。

  三、城乡医疗救助有针对。城乡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保补充后剩余的个人自付部分,还可享受医疗救助保障,支付比例80%,涉及门诊费用、门诊大病、住院费用等,均可通过刷卡直接减免。2020年为市本级城乡困难群众提供医疗救助146016人次、支付救助资金2439万元。

  四、“惠民保”上线有补充。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提升医疗保障范围,2021年通过财政资金为全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对象共66154人统一投保“常州市惠民保”升级款(120元)产品,参保后经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途径补偿后剩余的自费费用,包括目录外费用,按约定给予相应赔付,最高可获400万元赔付,并享受16项健康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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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