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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财政局四“量”并增保障粮食安全

  近年来,镇江市财政局持续加大粮食生产投入、不断强化种粮激励政策、统筹推进粮食生产和供给,坚决筑牢粮食安全“生命线”。

  一、提升科技含量。持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优先保证粮食所需机具和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等支持粮食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2020年,市级财政转拨省以上补贴资金1083万元,下达市级农机化发展资金319万元,有效提升了粮食机械化生产水平。

  二、提高耕地质量。根据省、市要求,全市稻麦轮作地区全面推行冬季季节性轮作休耕,原则上3年轮作休耕一遍,以促进耕地质量和产能双提升。对轮作休耕农户按每亩每年300元标准发放补贴,其中省财政补贴100元、市区按体制分担200元。2019-2020年度,市区实施轮作休耕面积62047亩,省、市、区级财政分别安排补贴资金620.48万元、254.3万元、986.65万元,合计1861.43万元。

  三、做大良田总量。近年来,市财政积极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2020年下达省以上农田建设类资金3276万元、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3788.08万元,另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镇奖补资金640万元,建成高标准农田11.78万亩。截至2020年底,全市高标准农田占比达72.25%,进一步增强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四、扩大粮食产量。通过耕地地力补贴和稻谷补贴政策,充分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从而有效提升粮食产量。一方面,对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给予耕地地力补贴,2020年标准为每亩120元,共计为7.02万户发放3234.68844万元,所有补贴资金都通过“一折通”发放。另一方面,对单一主体种植水稻面积达到20亩及以上的规模稻谷生产者发放补贴,2020年补贴标准为每亩147元,上报补贴面积11.85万亩,共计发放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1742.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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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