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报道>全国财政新闻联播>江苏财政新闻联播

南通财政:围绕重点探索创新 走出南通脱贫攻坚特色之路

  南通财政部门认真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把脱贫攻坚工作摆在“三农”工作的首要位置,不断加大财政脱贫攻坚投入,2013—2020年,市财政部门累计投入脱贫攻坚资金15.8亿元(“十三五”期间合计15.3亿元),其中专项扶贫资金1.9亿元,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0.4亿元,行业扶贫投入10.9亿元,对口帮扶中西部地区资金2.5亿元等。

  近年来,南通财政重点围绕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和解决建档立卡低收入户脱贫两大重点工作,积极探索创新,走出了一条富有南通特色的脱贫攻坚之路,至2019年底,对照人均可支配收入7000元/年的标准,全市在库建档立卡55561户、96105人全部脱贫,104个省、市级经济薄弱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均超过45万元,提前一年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一、支持项目建设,推进经济薄弱村发展

  一是大力开展市级经济薄弱村扶持行动。南通财政自2012年起投入3.24亿元对424个市级经济薄弱村进行首轮扶持,在此基础上,“十三五”期间,按照6%的比例又确定了92个市级经济薄弱村,重点支持开展项目建设。市财政给予每村80万元补助,薄弱村所在的县(市、区)给予不低于100万元的财政补助,其余资金由村所在的镇(街)、挂钩部门单位和企业等共同筹集。截至目前,全市92个薄弱村的项目已完成,市财政拨付补助资金近7000万元,村均形成不动产面积798.61㎡,不动产权证全部办理到村。在项目带动下,市级经济薄弱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呈现快速增长态势。至2019年,92个市级经济薄弱村村营总收入6987.59万元,同比增长16.6%。

  二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向经济薄弱村倾斜。为确保92个经济薄弱村在2019年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覆盖,南通市级财政在上级投入基础上每亩再追加投入1500元,整合用于提高经济薄弱村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新建烘干中心等农业公共服务设施,其中500元专项用于补助给新增占补平衡的村;自2018年起,市级财政追加投入标准提高为2500元/亩。通过整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经济薄弱村,可溢出3%的耕地面积作为村集体资源,进一步带动村营收入的增加。

  三是加快发展新型合作农场。近年来,南通以整市推进高标准农田为基础,支持和鼓励村集体牵头创办新型合作农场,增加村集体经营收入。截至目前,全市建成新型合作农场255家,经营总面积13.7万亩,村均规模537.25亩。两年来,市级累计拨付补助资金2822.8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补助共5440.8万元,目前新型合作农场建设已逐步成为脱贫增收、强村富民的重要抓手。

  二、精准施策,助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增收

  在医疗保障方面,明确将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健康扶贫工作范围,全面推行‘先诊疗后付费’,全面取消住院预付金,有效解决了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的就医垫资压力。将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保,居民医保个人筹资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符合大病保险规定的,享受起付标准降低50%、各支付段报销比例提高5%的待遇。出台《关于社会救助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意见》,将所有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医疗救助额度不低于医保范围内自付费用的70%,年度封顶线不低于当地基本医保封顶线的50%,住院医疗费用不设封顶线。商业保险优先补充,将为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购买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商业保险,列入市政府2018—2020三年的为民办实事项目,保费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120元,对参保对象因40种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合规医疗费用剩余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偿,在界定的40种大病范围内全额报销。

  在产业扶贫方面,推动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与带动低收入人口脱贫衔接,出台全省首家《地方农业融资担保费补助实施办法》,对南通地区发生的政策内担保费用由市级财政负担50%,对新型经营主体直接减半收取。在全省首家设立农业融资担保贷款应急转贷资金,帮助新型经营主体资金缓解紧张压力,促进新型经营主体为建档立卡低收入户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带动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增收脱贫。

  在教育扶持方面,“十三五”以来,南通市财政每年安排助学经费600万元,帮助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子女入学,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彻底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和辍学学生复学劝返机制,建档立卡低收入户80人已全部销账。全面落实国家各项助学政策,免除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出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提高资助精准度。

  三、健全机制,为脱贫攻坚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健全兜底责任机制。“十三五”期间,南通市注重将社会救助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实行兜底帮扶,对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出台《2020年南通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监测期内因疫等导致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四类困难群众作为重点监测对象,实现了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从2020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至710元/月,由财政资金承担兜底保障。

  二是健全脱贫督查机制。南通市财政专项支持近300万元建设全市“阳光扶贫+”监管平台,将全部建档立卡户和机关部门单位20家80条资金线全部录入系统,做到对所有涉农资金监管全覆盖、所有建档立卡低收入户管理全覆盖。每年参加市扶贫办组织的“拉网式”排查与交叉互查,对建档立卡低收入户进行入户核查,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三是落实脱贫帮扶机制。南通市财政与海安市曲塘镇银树村挂勾结对帮扶,由机关党委牵头,相关责任处室参加,每年初与村组织会商,制定帮扶措施,帮助发展村集体经济,每季度到村入户走访不少于1次,帮助解决有关问题。据了解,银树村已率先在全市92个经济薄弱村中实现村营收入50万元以上。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站在“十四五”开局的历史节点上,南通市财政局将着力推进统筹解决城乡相对贫困问题,发挥市场调节功能,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为落实政策惠民、产业富民、兜底保民、帮扶助民各项措施提供资金保障,促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解决相对贫困有机衔接,不断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从源头上筑牢发生贫困的“截流闸”和“拦水坝”,有效控制贫困增量和返贫问题。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