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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乡村开启“美颜”模式 南京财政这么做

  秋日阳光下,南京浦口老山南麓的不老村游人如织,飞花落叶在乡野间飞舞,白墙黛瓦映衬在青山绿水中,尽显乡间自然之美。

  “环境越来越好,村道干净整洁,墙上有了漂亮的手绘……”说起身边的变化,南京市江宁区谷里街道徐家院的居民总是很自豪。

  这些都是南京市实施人居环境提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缩影。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也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完成之年。在推进人居环境整治进程中,南京市财政不断加大资金筹集力度,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强化资金绩效管理,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完美收官。

  一、聚焦补短板,财政助力扮靓“美丽乡村”

  原本的烂泥地建成了停车场和休闲广场,破旧的猪圈棚改造成别具一格的菜园,池塘、沟渠变得清澈起来……经过一番打扮,淳化街道民主社区的万家村展露新颜。

  像万家村这样,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的背后是财政部门真金白银的投入,补齐了道路拓宽硬化、公厕新改建、污水处理、荒地打造景观等农村人居环境中的短板。

  南京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20年全市共安排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资金100.97亿元。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项目分类,资金主要用于:提升村庄规划设计水平0.39亿元;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2.67亿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8.73亿元;厕所革命2.04亿元;提升村容村貌31.9亿元;美丽宜居乡村23.55亿元;清洁田园建设2.84亿元,提升传统村落保护水平0.24亿元;提升村庄建设和管护水平8.61亿元。

  在财政资金的支持下,乡村开启了“美颜”模式。据南京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19年底,南京已建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47个、示范村48个,创建三星级康居乡村173个。2019年,全市所有自然村完成“三清一改”任务,共配备入户分类桶78余万个、收运车辆2300余辆,生活垃圾分类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新改建农村公厕649座、修缮升级改造户厕4.9万座,建成1363个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完成了83个省级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提升。

  二、资金重引导,“政府搭台、多方唱戏”

  今年11月1日起,南京开启“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时代。当城市居民还在为垃圾分类问题感到困惑时,在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南京浦口区星甸街道后圩村,村民们早已习惯了每天将垃圾有序分类、定时定点投放。

  自2018年3月,后圩村就开始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在村里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村民们可以每天就近投放厨余垃圾,废旧衣物、纸板等可回收垃圾,则可以送到专门设立的“环保屋”里。集中收集的厨余垃圾由市场化运营企业每日清运到村中沤肥池中,经过厌氧发酵产生肥水,免费供应给居民灌溉田地。村民家中产生的可回收物、低附加值垃圾、有害垃圾由市场化企业进行定时定点回收,并为村民兑换相应积分,获得的积分可以在广场活动、垃圾分类“环保屋”中兑换成商品,从而实现垃圾分类闭环。

  对此,南京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艰巨、市场潜力巨大,在财政资金撬动下,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和村级组织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形成了“政府搭台、多方唱戏”的局面。2019—2020年,南京市财政安排(全口径)用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方面资金27.02亿元,并成功撬动23.65亿元社会资本投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比如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方面,在各方参与下,成效显著,截至今年7月底,南京全市7398个自然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自然村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农户分类+保洁员上门收集”模式基本形成,农村厨余垃圾就地就近生态处理路径基本建立;基本形成“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街转运、区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

  三、完善政策机制,收官之年更给力

  今年,南京市财政局调研发现,推进多年的美丽乡村建设同质化问题较为突出,部分乡村缺乏地方特色。同时,示范村建设呈现边际效应递减趋势,绩效管理有待加强。为此,南京市财政进一步统筹财力资源、完善政策机制,及时化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瓶颈。

  美丽乡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立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政策坚持“一村一策”,从实际出发,不搞“千村一面”。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通过梳理原区级特色田园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奖补政策,将其与省、市奖补资金政策有效整合,设立江宁区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据统计,本轮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实施以来,江宁区各级财政投入约67.68亿元。同时,江宁区财政制定出台《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根据特色保护村、集聚提升村、其他一般村、城郊融合村四种类型,结合分类施策建设内容,实行财政分类奖补,对薄弱街道区财政予以适当倾斜,切实保障区域均衡合理。

  “今年6月,浦口区出台并实施《村庄长效管护运行机制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参与村庄长效管护运行机制考核评价的部门包括区城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财政局等七部门,根据16大类、58 条细化指标,对各街道实行百分制考核。80分以下为不合格,将会暂缓下拨奖励资金,待整改验收合格后按照实际得分百分比的80%拨付。”南京市浦口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即将收官的当下,关键要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建成果,推动从“建”到“管”的转变,从而确保财政资金花得其所、用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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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