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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出大招!江苏省财政大力支持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改造

  近日,省财政预拨400总吨以下货运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改造补助专项资金1亿元,支持江苏籍内河小吨位货运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改造,推进交通运输水环境保护和航运绿色发展。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在完成400总吨以上货运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改造的基础上,我省决定对400总吨以下货运船舶实施生活污水防污改造。2020年12月31日前,对江苏籍船龄小于(含)20年,总吨大于(含)100吨小于400总吨的内河货运船舶,采用加装生活污水储存柜及监控设备的方式实施生活污水防污改造,构建船舶生活污水收集、排放监管的信息化系统,实现船舶改造后的生活污水排放和接收全过程、全链条实时监控。省财政对400总吨以下货运船舶加装生活污水储存柜及监控设备进行补助,补助专项资金采取“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下达,通过转移支付直接拨付给实施防污改造的企业。补助标准:改造100-300(不含300)总吨货运船舶补助标准为单船1.15万元(含0.5立方的船用生活污水储存柜、监控设施和安装费用)。改造300-400总吨货运船舶补助标准为单船1.25万元(含0.75立方的船用生活污水储存柜、监控设施和安装费用)。 

  截至6月中旬,我省已完成400总吨以下货运船舶防污改造数量超万艘。省财政厅根据工作进度和省交通运输厅分配建议,此次预拨1亿元补贴专项资金,支持各相关市、县开展400总吨以下货运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改造工作。下一步,省财政将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帮助企业缓解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及时拨付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全省按期完成400总吨以下货运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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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