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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宿迁市财政局:深化“放管服”改革 提升帮办服务效能

  为给企业、个体工商户、群众提供更优质更便捷更高效的服务,宿迁市财政局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作为助企纾困解难的重要抓手,突出问题导向、服务导向,创新多项务实举措,提升帮办服务效能,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深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推进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完善提升线上签订采购合同,落实“最多跑一次”及“一次不用跑”政策;建立政府采购项目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及“互联网+”巡查机制,开通网上质疑、投诉受理专栏,拓宽供应商质疑、投诉渠道;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推行“政府采购线上贷”、订单融资、取消投标保证金等惠企举措。截至6月底,全市中小微企业中标政府采购总金额23.51亿元,占比42.8%。

  二、深化行政审批权力改革。一方面,开展行政权力清单梳理和标准化管理工作。共梳理行政权力35项,将会计代理机构设立审批改为备案制,同时将权力下放到国家级开发区及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财政部门。今年5月,将金融企业国有产权变动登记等5个事项优化为即办件,极大提升了办事效率。另一方面,优化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在“放到位”的基础上强监管。实行年度检查计划统一管理,有序轮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既确保监管全覆盖,又避免涉企检查过多过频。

  三、规范涉企收费。动态调整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对《宿迁市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宿迁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宿迁市考试考务费项目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并在网上宿迁和局网站公布收费基金目录清单,方便企业和社会了解收费政策,自觉抵制乱收费行为。经梳理,宿迁市政府性基金项目仅保留5项,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保留27项,较省目录少14项,其中涉企收费11项,涉及行政审批项目10项,继续保持全省涉企收费项目最少、标准最低的宽松环境。

  四、夯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一方面,将依法行政工作经费单列,全部纳入年初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为法制机构工作条件改善和法制队伍建设提供了充分保障。另一方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宿迁市财政局法律顾问制度》,涉及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经济合同及投诉处理等法律文书均由法律专业人士审查把关。今年1—6月处理的14起政府采购投诉案件,涉及采购金额2.92亿元,均按照“1人专职处理、双重律师把关、重大问题集体研究”的处理机制,确保投诉处理依法、公正,切实维护投诉人(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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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