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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财政局:发放价格补贴 兜住民生底线

  今年以来,受猪肉等食品价格上涨和疫情影响,我市物价涨幅走高,为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我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关心困难群众生活,连续四个月启动临时价格补贴机制,向困难群体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一、临时价格补贴何时启动

  临时价格补贴以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省辖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或者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作为启动依据,临时价格补贴实行按月发放。当居民消费价格月度同比涨幅超过3%(含3%)时,启动价格补贴机制。居民消费价格月度同比涨幅在3%(含3%)-5%时,发放当地当月城乡低保标准的十二分之一;居民消费价格月度同比涨幅超过5%(含5%)时,价格补贴标准增加50%。受新冠疫情影响,今年3—6月,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阶段性提高一倍。

  二、谁能领到这笔钱

  按照省民政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临时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对象为: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截至目前,我市市区已发放临时价格补贴278.13万元,惠及24331人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是为困难群众雪中送炭,缓解了物价上涨对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解决了实际困难,兜住了民生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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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