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财政多措并举 全力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连云港市各级财政多措并举,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及时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1月22日,连云港市财政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市财政局主要领导任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预算处、国库处、政府采购管理处、社会保障处等处室组成。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保障处,负责牵头组织和协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
二是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截止2020年1月27日,连云港市各级财政共计安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资金2733万元。其中市本级安排1000万元,赣榆区550万元,灌南县300万元,灌云县300万元,东海县200万元,海州区200万元,其他各区安排183万元。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疫情防控设备和口罩、防护服等物资。市财政建立动态投入报告制度,每日统计各县区投入情况。
三是及时下发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通知。为支持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连云港市财政下发通知,市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建立“绿色通道”,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各采购单位应加强疫情防控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和凭据的管理,留存备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采购单位及采购人员存在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举报。
四是做好疫情感染的医疗保障工作。连云港市财政局会同市医保局出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通知》(连医保﹝2020﹞6号)文件,对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各级财政全额补助。临时调整医保支付范围,全力保障药品、医用耗材临床供应,充分发挥综合保障作用,优化医保支付方式,及时做好费用结算服务工作。同时,各县区医保部门按规定向市医保局报送本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治疗人数、医疗费用、医保和医疗救助基金支出等情况。
五是高度重视疫情防治保障工作。连云港市财政局会同市人社局积极落实疫情防治联动政策。密切跟踪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情况,共同做好工伤保险工作。开辟工伤认定绿色通道,市各人社部门收到对因参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因履行职责感染者或死亡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伤认定申请,事实清楚、材料完整的,受理后3日内完成工伤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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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