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财政局设立垃圾分类奖补资金,引导全市垃圾分类有效推进
为加快全市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在市区两级财政按照城维体制落实资金保障责任的基础上,南京市财政局设立垃圾分类“以奖代补”资金,引导全市垃圾分类工作有效推进。近期,南京市财政局会同南京市城管局按照《南京市垃圾分类工作管理考核办法》有关规定,根据2019年垃圾分类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垃圾分类管理监督、执法保障以及分类设施运行效果等方面的工作考核结果,兑现“以奖代补”政策,下达市级垃圾分类奖补资金1715万元。同时,明确各区财政、城管部门务必规范使用垃圾分类奖补资金,制定合理、明确的资金使用计划,确保奖补资金专项用于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并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切实发挥“以奖代补”政策和资金的激励、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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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