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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全面加强涉农资金监管

  管好用好涉农资金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2015年中央、省、市相继部署启动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海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把握原则要求、明确整治范围和对象、突出整治检查重点、全面自查整改存在问题,着力构建涉农资金长效管理制度,为促进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推动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保障。连续7年获得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综合考核第一名。农业基本现代化、水利现代化水平保持全省第一方阵,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综合排名列第11位。

  一、狠抓源头管理,严把项目申报关。一是强化集体决策。县成立了财政支农项目和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对项目申报公开性、公正性予以把关,对项目实施、验收中出现的问题予以研究解决。项目的申报立项、检查、验收、考评等工作实行领导小组下的分管领导负责制,相关农业主管部门归口管理,纪检部门加强监管。对于项目立项、项目变更等重大事项,必须报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决定。二是加强项目库管理。制定出台《海安县财政支农项目论证评审专家库和项目库管理办法》,实行专家库和项目库管理。申报竞争性农业项目时,公开申报指南不少于7天,同时要求区镇政府组织农业主体进行申报并入库,对未列入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三是规范项目评审。组建了由农口各部门、财政、工程及中介机构的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参加的140多人专家库,评审时随机抽取5—7名专家(财政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邀请纪委、检察院的人员参与评审监督),专家组按照领导小组和评审细则对所有项目进行打分,最后由县财政支农项目和资金领导小组会议根据专家评审结果集体审定并公示。对申报省立项的项目坚持做到应报尽报;对有数量限制的,提交专家评审后择优申报。

  二、狠抓资金管理,杜绝风险隐患。一是设立专账核算。所有涉农资金项目全部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财政资金使用必须取得原始、真实、合法的税票,按照现金管理制度规定的使用范围进行现金支付,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涉农补贴资金全部通过“一折通”打卡发放。二是加强项目审计核查。项目实施结束后,必须全部进行审计,方可进入验收程序。项目实施单位须提供由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资金审计报告,并有符合项目资金使用规定的审计结论。对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贴方面,积极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核查。三是严格资金拨付程序。严格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进行拨付,项目实施结束经专家组验收合格后,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办理资金拨付。涉农补贴发放严格按照“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原则,经过农户签字确认、村组公示、区镇核实汇总、县级复核确认后予以拨付。

  三、健全管理制度,确保使用规范。一是建立完善涉农资金管理制度。先后出台了《海安县财政支农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海安县财政支农项目论证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海安县农业发展专项基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海安县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海安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同时,加强对“四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力度。二是实行公开公示制度。所有农业项目申报、确定等环节均需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贴等农业补贴还须由区镇组织村级公示7天以上,确保所有补贴公开、透明。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重点检查相结合,加大农业项目的跟踪检查。今年以来,开展了涉农补贴资金、农机购置补贴和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专项监督检查。同时,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10亩以上、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面积50亩以上种植大户的补贴情况进行集中抽查。对184户普通农户和2个种植大户超额享受的81992元补助资金全部收缴财政。四是严格项目招投标管理。实施过程中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均按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程序办理,严格按招投标书或合同进行财务结算。所有支出必须符合项目实施方案或合同,严禁滞留、截留、挤占、挪用或不按规定用途使用项目资金。五是规范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审计后,项目实施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县领导小组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7人组成专家组,对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打分,对不符合条件的,由项目实施单位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对于重大项目,邀请县纪委、检察院的同志进行监督验收。六是关注群众利益诉求。通过设立举报电话、12345政府热线、电话抽查、登门咨询等方式,及时掌握和了解广大群众对农业项目立项、涉农补贴资金发放等方面的意见或疑惑,及时排查落实、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农村基层稳定。

  今年,海安县还专门实施了“清风惠民”工程。制定下发《全县“清风惠民”工程实施意见》,组织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围绕10项重点工作,逐一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责任单位。深入开展扶贫领域、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补贴发放等3个专项治理,共查找风险点67个,发现存在问题51个,下发整改通知单31份。以换届后村(居)“两委”干部和基层站所党员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党纪党规和涉农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上门送教近100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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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