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规范非税收入征缴管理
宝应县县级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工作从2009年初启动,目前在线单位共238家。在运行过程中,对非税收入征缴工作不断完善和规范,保证此项工作平稳有序运行。
一、对非税收入收缴规范管理。对照国家和省非税收入项目清理文件的规定,涉及到的取消、停征和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在门户网站和报刊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公开,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中对非税项目库进行调整和维护。2014年,县财政局印发《宝应县非税收入管理环节操作规范实施细则的通知》,按照操作规范流程图,从项目设立、规范执收、收缴分离、监督检查等关键环节抓起,规范收缴管理。为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2015年底对非税征缴系统中涉及的各有关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重新核定,对收费项目及标准认真审核,及时进行调整,新代码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运行,并对老代码项目进行封停,做到系统运转规范、收入数据准确、监督检查有力,切实保证非税收入及时、准确、安全收缴。
二、组织县直部门单位非税收入执收检查。为充分发挥非税收入资金效能,从2013年开始,县财政局每年组织对部分县直部门单位非税收入执收情况专项检查和考核,重点检查被考核单位上年度非税收入的执收行为、收入收缴、票据管理以及内部管理情况。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注重实效。县财政局年初将非税收入执收检查纳入到了年度监督检查项目计划,并进行了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公示,同时制定了县直部门单位非税收入执收检查工作方案,在非税执收、缓收减免、预算缴库和票据管理上明确了具体的考评检查指标,检查考评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的一项重要评价指标。
三、强化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坚持票据源头管理,以票据为“龙头”,实现以“票”管“收”,以“票”管“款”。一是对票据种类进行清理归并,除保留少量专用票据外,一律使用《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二是对系统中票据状态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掌握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发放、使用、结存、作废信息,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对作废票据在系统中进行核销处理。对“已开票未收款”状态的信息及时督促开票单位进行查找核实,从而减少不明款项的产生。
四、乡镇非税收入征缴改革全面推行。推行乡镇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推动全县非税收入管理向纵深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乡镇非税收入征缴改革从2014年开始启动,2014年4月份在望直港、氾水两个试点乡镇成功试运行,同年9月份乡镇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工作全面推开。这次乡镇非税收入征缴改革,实行“单位开通知书、银行代开票并收款、财政核算统管”的征缴方式,由县农商银行作为乡镇非税收入代理银行,在各乡镇农商银行统一设立非税收入财政汇缴专户,乡镇基层单位在收缴非税收入时,填写缴款通知单,交缴款人到乡镇农商银行缴款开票,代理银行非税专柜凭执收单位开具的缴款通知单,统一代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并收款,实现非税收入的以票控收、收缴分离。
五、编制县级非税收入征收预算。按照“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要求,结合预算年度非税收入征收来源和征收基础变动情况、政策性增(减)收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收入预算,进一步规范了非税收入执收管理,完善了预算管理制度。规范执行非税收入缴库要求,主动与国库、相关归口业务科室对接,每年对应缴库的非税收入进行核查,对部分未缴库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联系相关部门单位及时缴库,做到应缴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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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