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港区“四个结合”加强资产管理
一是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把资产预算镶嵌在部门预算之中,在编制2018年度港区部门预算时,要求各部门按照资产配置预算标准填制《2018港区办公设备购置申报明细表》,使预算构成进一步明晰,有助于预算执行和管理。
二是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强化资产管理流程化,制定《港区资产购置管理流程》,对购置申请、采购验收、资产登记付款等环节进行了梳理,确立资产购置总抓手,细化和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与分工,理顺了资产存量与增量、预算与执行之间的关系。
三是资产管理与配置管理相结合,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太仓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的通知》(太财资〔2014〕2号)的配置标准予以购置,对低效运行及无效资产进行调配处置,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使用。
四是日常管理和定期清查相结合,每年定期对单位资产进行清查,对发生的盘盈盘亏及时查清原因,履行相关手续,着力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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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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